格羅安達牧羊犬(Groenendael
Sheepdog)(比利時牧羊犬) |
大致外觀 |
●中型犬,比例均衡,強壯結實,肌肉堅實有力。 |
尺寸與比例 |
●FCI標準高度:◎公犬62公分
。
◎母犬58公分。
◎極限:少不得超過2公分,多不得超過4公分。 |
頭 |
●長,輪廓分明清楚,頭蓋與鼻口部分等長。
●眼:中型,稍微呈杏型,深褐色。
●耳:高豎、略小、外耳豐滿、底部尖、直挺。
●咬合:剪狀咬合。鉗狀咬合(水平咬合),也可以接受。 |
頸.身體.尾巴 |
●頸:稍瘦長且拱起,。
●身體:比例均衡,有明顯的馬肩隆,背短。
●尾巴:位置適中,長度最短可達跗關節,但更長一點較佳。尾端呈鉤狀。 |
被毛與顏色 |
●被毛:◎長毛,淡黃褐色上覆黑毛或是灰色中帶有黑色的,臉部是黑色的,淡黃褐色上覆黑毛較佳。
◎毛的質地要好,內層絨毛形成良好的保護罩。
●顏色:前胸和足尖有一點點白色是可以接受的。 |
步伐/體態 |
●活潑自然。 |
缺
陷 |
●被毛:絨毛、波浪狀毛、捲毛、毛不夠長。 |
失
格 |
●1.◎上顎突出:下頷突出,即使上下排牙齒還是可以碰觸(反剪狀咬合)。
◎錯咬:缺少一棵犬齒(1C)、一棵上裂犬齒(1P4)、或上下裂犬齒(1M1)、一棵臼齒(1M1-或1M2;
M3不算在內)、一棵前臼齒3(1P3)加上其他牙齒或是全部三顆牙齒(前臼齒1除外),或者
有更多缺齒。
●2.鼻、唇或眼臉沒有該有的顏色。
●3. 耳朵下垂或是以人工方式讓其豎起。
●4.尾巴舉太高且圈起或者捲曲。
●5.任何不符犬種特徵的毛色;腳前面或骹部的白色從下到上超過一半以上,形成白襪;面部毛色
不明顯,包括特伏丹和馬利諾犬的口鼻部顏色比身體其他毛色還淺。
●6.超過或不到前述的尺寸標準限制。 |
其
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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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簡 介:比利時牧羊犬三種類型之一,因為顏色為黑色所以非常容易區分,除了毛質與毛色,身體高度一樣。
二.原產地:比利時
三.犬用途:放牧牛
、羊群。
四.歷 史:起源於13世紀,於19世紀末被正式被承認,是一隻
最佳的牧羊犬,在1890年比利時的格羅安達當地的咖啡館老闆
尼古拉羅斯養了一隻黑狗,又買了同類型的幼犬,開始造就比利時牧羊(格羅安達)的品種基礎,與比利時馬利諾牧羊犬
(Belgian Malinois Sheepdog)、(Terrier)比利時
特伕丹犬,在同一時間19世紀末被改良,並固定而繁衍出的犬種。
五.特 徵:頸部周圍有頸毛、強壯厚實的腳底、長的頭部、粗糙適中,長而直的外層毛。
六.性 格:忠誠、
機警、動作敏捷、勇敢、堅強。
七.毛 色:全黑色。
●註:目前台灣尚未引進此犬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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